木工机械按机械的加工性质和使用的刀具种类,大致可分为制材机械、细木工机械和附属机具三类。制材机械包括:带锯机、圆锯机、框锯机等。细木工机械包括:刨床、铣床、开榫机、钻孔机、榫槽机、车床、磨光机等
附属机具包括:锯条开齿机、锯条焊接机、锯条辊压机、压料机、锉锯机、刃磨机等。建筑施工现场中常用的有锯机的刨床。
带锯机:带锯机是把带锯条环绕在锯轮上,使其转动,切削木材的机械,它的锯条的切削运动是单方向连续的,切削速度较快;它能锯割较大径级的圆木或特大方材,且锯割质量好;还可以采用单锯锯割、合理的看材下锯,因此制材等级率高,出材率高。同时锯条较薄锯路损失较少。故大多数制材车间均采用带锯机制材。
圆锯机:圆锯机构造简单,安装容易,使用方便,效率较高,应用比较广泛。但是它的锯路高度小,锯路宽度大,出材率低,锯切质量较差。主要由机架、工作台、锯轴、切削刀片、导尺、传动机构和安全装置等组成
设备本身应设按钮开关控制,闸箱距设备距离不大于3m,以便在发生故障时,迅速切断电源。
锯片必须平整坚固,锯齿尖锐有适当锯路,不得使用有裂纹的锯片。
安全防护装置要齐全有效。分料器的厚度适度,位置合适,锯长料时不夹锯;锯盘护罩的位置应固定在锯盘上方,不得在使用中随意转动;台面应设防护挡板,防止破料时遇节疤和铁钉弹回伤人;传动部位必须设置防护罩
锯盘转动后,应待转速正常时,再进行锯木料。所锯木料的厚度,以不碰到固定锯盘的压板边缘为限
木料接近到尾端时,要由下手拉料,不要用上手直接推送,推送时使用短木板顶料,防止推空。
木料较长时,两人配合操作。操作中,下手必须待木料超过锯片20cm以外时,方可接料。接料后不要猛拉,应与送料配合。需要回料时,木料要完全离开锯片后再送回;操作时不能过早过快,防止木料碰锯片。
截断木料和锯短料时,应用推棍,不准用手直接进料,进料速度不能过快。下手接料必须用创钩。木料长度不足50cm的短料,禁止上锯
需要换锯盘和检查维修时,必须拉闸断电,待完全停止转动后,再进行工作
下料应堆放整齐,台面上以及工作范围内的木屑,应及时清除,不要用手直接擦抹台面。